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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云体育- 开云体育官方网站- APP收购]交大昂立(600530):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修订稿)

2025-01-11 11: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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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云体育- 开云体育官方网站- 开云体育APP收购]交大昂立(600530):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修订稿)

  1、本次要约收购的收购人为上海饰杰。截至本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修订稿)签署日,上海饰杰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韵简、丽水新诚、丽水农帮、予适贸易)合计持有交大昂立232,423,703股股份,占交大昂立总股本的 29.99%。本次要约收购目的旨在进一步提高对交大昂立的持股,坚定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信心,彰显大股东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本次要约类型为主动要约,并非履行法定要约收购义务。本次要约收购不以终止交大昂立上市地位为目的。

  2、本次要约收购为上海饰杰向除上海饰杰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交大昂立全体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股东发出的部分要约收购,要约价格为 4.50元/股,要约收购股份数量为 38,746,000股,占交大昂立截至本报告书摘要(修订稿)签署之日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5.00%。若上市公司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日至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要约价格及要约收购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的调整。

  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后,若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不高于本次预定收购股份数38,746,000股,则上海饰杰按照收购要约约定的条件收购被股东预受的股份;若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超过 38,746,000股,则上海饰杰按照同等比例收购被股东预受的股份,计算公式如下:上海饰杰从每个预受要约股东处购买的股份数量=该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数×(38,746,000股÷要约收购期间所有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总数)。余下预受要约股份解除临时保管,不予收购。

  经综合考虑,收购人确定要约价格为 4.50元/股,要约价格不低于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 6 个月内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取得该种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不低于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 30 个交易日该种股票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也不低于《关于上海饰杰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变更要约价格的提示性公告》公告日前 30个交易日内该种股票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本次要约价格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

  室内外装饰工程设计,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园林景观工程,绿化工 程,建筑智能化工程,管道工程,空调设备安装,设计、制作各类 广告,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展览展示服务,广告材料、建筑材 料、装饰材料、汽车配件、管道配件、机电设备、五金交电、卫生 洁具、家用电器、办公用品、环保设备、电子产品、消防器材、日 用百货、皮革制品、服装鞋帽、矿产品、工艺礼品(象牙及其制品 除外)、珠宝首饰、空调设备、暖通设备、制冷设备、机械设备、 水处理设备、厨房设备、水暖配件、橡塑制品的销售,家具的加 工、销售,清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包装材料、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办公设备、电子产品、皮革制 品、鞋帽、矿产品、珠宝首饰、茶具、卫生洁具、环保设备、陶瓷制 品、音响设备、日用百货、针纺织品、箱包、建筑材料、金属材料 五金交电、机电设备、石材、汽车配件、消防器材、办公用品、服装 服饰、叉车及配件的批发、零售,建筑装修装饰建设工程专业施工,环 保设备工程专业施工,设计、制作各类广告,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商 务信息咨询,绿化养护,物业管理,保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设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 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木材 销售;软木制品销售;日用木制品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石油制品 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礼品花卉 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日用百货销 售;建筑材料销售;纸制品销售;音响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 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家用电器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服装服饰批发 服装服饰零售;皮革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卫生洁具销售;消防 器材销售;珠宝首饰批发;珠宝首饰零售;耐火材料销售;电力电子 元器件销售;电线、电缆经营;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 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卫生陶瓷制品制造 家具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修订稿)签署日,收购人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修订稿)签署日,收购人一致行动人上海韵简的股权控 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修订稿)签署日,收购人一致行动人丽水新诚的股权控 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修订稿)签署日,收购人一致行动人丽水农帮的股权控 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修订稿)签署日,收购人一致行动人予适贸易的股权控 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二)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 设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 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商 务咨询,从事计算机软件技术、信息技术 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 询、技术服务,木材销售,软木制品销 售,日用木制品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 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 交电、苗木、花卉、工艺品(象牙及其制 品除外)、日用百货、建材、纸制品、音 像器材、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 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 毒化学品)、家用电器、针纺织品、服 装、皮革制品、金属材料、珠宝首饰、矿 产品、机电设备、五金交电、燃料油(除 危险化学品)、电线电缆、汽车零部件的 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护 理机构服务(不含医疗服务);养生保健 服务(非医疗);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 医疗);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批 发;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卫 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第一 类医疗器械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 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软件开发; 木材销售;日用木制品销售;竹制品销 售;家具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五金 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日用百货销 售;电子产品销售;森林经营和管护;金 属矿石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 售;煤炭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

  一类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机电设 备、机械设备及配件、矿产品、消防器 材、金银饰品、环保设备、家用电器、音 像器材、电动工具、针纺织品、床上用 品、服装服饰及辅料、玩具、家居用品、 工艺品、鞋帽、布艺制品、珠宝首饰、纺 织原料、眼镜、日用百货、电子产品、皮 革制品、办公用品、办公设备、体育用 品、一般劳防用品、纸制品、塑料制品、 橡胶制品、陶瓷制品、玻璃制品、健身器 材、厨房用品、洗涤用品、汽车配件的批 发、零售,翻译服务,文化艺术交流策 划,餐饮企业管理,汽车租赁,机械设备 安装、维修,水电安装,从事机电科技、 新材料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商务信息咨 询,企业管理咨询,环保建设工程专业施 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 的商品);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礼品花卉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 品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机械 设备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家用电 器销售;宠物食品及用品批发;宠物食品 及用品零售;母婴用品销售;第一类医疗 器械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 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餐饮管 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 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市 场营销策划;家政服务;日用化学产品销 售;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洗烫服 务;洗染服务;鞋和皮革修理。(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日用百货销售;五金产品批 发;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 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安全咨询服务; 企业管理;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企业总 部管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 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咨询策划服务; 木材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 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人造板销售;土 地整治服务;软木制品销售;日用木制品 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 品);纸制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针纺 织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电线、电缆经 营;卫生洁具销售;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 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修订稿)签署日,收购人上海饰杰持有公司股份52,716,2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80%)、一致行动人上海韵简持有公司股份94,048,6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14%)、一致行动人丽水新诚持有公司股份45,133,6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82%)、一致行动人丽水农帮持有公司股份39,072,6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4%)、一致行动人予适贸易持有公司股份1,45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9%),上海饰杰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32,423,7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99%)。上述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023年 7月 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向交大昂立时任董事长(代董事会秘书)嵇霖先生出具《关于对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公开谴责的决定》(〔2023〕82号),因在年报审计过程中发现多个事项涉及会计差错更正,预计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22年年度报告和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截至 2023年 4月 30日,公司仍未披露上述定期报告,导致公司股票自 2023年 5月 4日起停牌。停牌满两个月后,公司仍未披露 2022年年度报告和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导致公司股票自 2023年 7月 5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时任董事长(代董事会秘书)嵇霖先生作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勤勉尽责,未及时编制并在规定期限内审议、披露定期报告,对公司未能按时披露定期报告的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严重违反了《证券法(2019年修)》第八十二条、《股票上市规则》第 2.1.2条、第 4.3.1条、第 4.3.5条、第 4.3.8条、第 4.3.9条、第 4.4.2条等有关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综上,被予以公开谴责。

  2023年 11月 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年 4月 29日,交大昂立发布《关于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22年年度报告及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暨公司股票停牌的公告》,披露公司无法在 2023年 4月 30日前披露经审计的 2022年年度报告及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股票于 2023年 5月 4日起停牌。2023年 8月 31日,交大昂立披露 2022年年度报告。综上,截至 2023年 4月 30日,交大昂立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嵇霖先生作为时任董事长、代董事会秘书,依法负有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义务,应当全面履行管理职责及信息披露工作职责。

  上述人员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 2.1.2条、第 4.3.1条、第 4.3.5条等有关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3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的有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嵇霖先生等责任人作出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决定。对于上述纪律处分,上海证券交易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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